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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
号 1 号楼 19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519,0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519,0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620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62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519,0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变更部分
 1        募集资金投资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项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杨依见、裴礼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