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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8,508,17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8,508,17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兰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 号),
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7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
后总股本为 72,6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132,446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6,537,5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2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8,508,17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9.23%。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8,508,170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耀华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
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
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股东段重行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也不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兰剑智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兰剑智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兰剑智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8,508,17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9.2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占公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通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1         吴耀华         26,057,910            35.86%       26,057,910       0
 2         段重行            2,450,260               3.37%        2,450,260         0
         合计                28,508,170              39.23%       28,508,17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                      28,508,170                      36

                合计                          28,508,170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