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天玛智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0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对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综合考虑过往的业务合
作情况,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满足公司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绍杰 郭光莉 栾大龙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