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
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
投资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
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
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
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
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杭华股份”)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
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
建设完成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原材料
价格波动、市场拓展不利、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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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4、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产值、年纳税额等数据
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势,做大做强核心业务,践行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保持行业内领先地位和竞争力,推动公司稳步实现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公司
拟在杭州临江高科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并
由该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
资协议书》,在杭州市钱塘区内投资新建“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8 亿元。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涉及本次项目的投资协议
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机关法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江东一路 7899 号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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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部
门核准结果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5、注册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杭州临江高科园区经七路与纬六路交界
6、经营范围:生产印刷油墨;印刷用油墨;印刷用助剂;印刷用稀释剂;
打印机、复印机用油墨及类似产品;新型印刷油墨;销售项目公司生产的产品及
自行研发的相关技术。
以上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拟选址位于临江片区,北至纬六路,南至规划地
块,西至规划地块,东至经七路,总用地面积约 115 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4、项目内容:拟采用全新数字化智能制造理念,建设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
刷新材料(包括 15,000 吨紫外光固化印刷新材料和 20,000 吨植物油型胶印印刷
新材料等印刷材料产品)自动化生产制造基地。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
于 5.8 亿元,含有土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及其他费
用等。
6、项目建设期:三年,具体根据协议安排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7、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将使用公司与项目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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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公司: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的 1 个月内在钱塘区注册全资子公司,
作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
(2)投入产出:项目总投资预计 10 亿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
5.8 亿元,新增固投分 3 年累计投资到位。
(3)项目投入产出标准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亩,达产后年
产值不低于 1,000 万元/亩,年上缴税收不低于 50 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万
元/吨标准煤)大于等于 2.2,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大于等于 274,R&D
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大于等于 3%。
2、项目用地
(1)土地性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15 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3)土地受让方:项目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土地招拍挂。
(4)地块位置:选址地块位置临江片区,北至纬六路,南至规划地块,西
至规划地块,东至经七路。
(5)土地价格:地价按工业用地出让相关规定执行。
(6)出让年限:土地出让年限 50 年。
(7)出让时间:土地力争 2023 年 11 月底前挂牌。
3、规划建设
(1)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及新区关于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项目开竣工相关时间节点按照钱塘区制定的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
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项目公司承诺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及钱塘区关于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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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钱塘区合法合规纳税。
(2)乙方、项目公司承诺按期完成考核指标。
(3)乙方、项目公司有义务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甲方报告有可能
对钱塘区现有业务收入和税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乙方、项目公司承诺将本项目取得的区级政策补助资金全部投资于甲
方区域内的项目或已有业务运营。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并协助乙方在钱塘区内投
资运营杭华股份年产 35,000 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
(2)项目公司依法取得《项目投资协议书》所述地块使用权后,甲方在法
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办理规划、施工、验收、产权
证书审批等手续,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发改、经信、环保、消防、应急等相
关政府机关备案、批复等手续。同时协调乙方沟通有关公共资源水、电、气、天
然气接入等相关办理。
(3)甲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
市、区相关普惠制政策。
(4)甲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各类项目审批,
为企业办事提供合法合规的便利化服务。
(5)甲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乙方积极申报国家、省、
市各类项目,并协助乙方予以申报。
6、违约条款
(1)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用地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
项目公司按照工业用地价格的土地出让总价承担等额违约金,并视情形取消全部
或部分奖励政策,并追究乙方及项目公司违约责任。
(2)如出现协议里规定相关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形自行决定取消部
分或全部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及《产业建设项目履约
监管协议书》的约定,要求乙方、项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要求乙方、项目
公司及其他受益人对基于本协议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政策扶持和奖励款项(含个人
奖励)承担返还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相关土地厂房及其收益优先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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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
(3)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现后,甲方有权以单方面书面通知的形式,
告知乙方、项目公司取消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并明确乙方、项目公司应当返还
基于政策扶持和奖励所取得款项的具体金额和返还时间。乙方、项目公司同意:
如乙方、项目公司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据本条约定作出的书面通知构成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对乙方、项目公司具有合同效力。
7、其他
(1)本投资协议书在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自履
行和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政策期间,遇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变化,原则上按国家最新政策执
行。协议履行中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等特殊情形,导致项目
延期履行或无法落实的,双方免除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变更和争议的裁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
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
辖。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0 月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发布《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
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5 年)》明确指出,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强,
针对当前国家提倡绿色印刷的明确要求,“自主创新,绿色环保”已经成为业界
共识,倡导产业链资源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促进绿色印刷增长。油墨行业必将积极适应印刷工业需求,不断地对产品进行技
术升级,相继推出了无污染、无或低 VOCs 的油墨产品,全植物油基胶印油墨、
水性油墨、UV 能量固化油墨等一系列具有环保概念的产品得到了大力发展并实
现了较快的增长,同时也带动了印刷产业链向环保绿色和高效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能够适应平版印刷、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等更易使
用的高品质油墨将获得更好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植物性油墨、水性油墨、LED-UV
油墨将会在全行业加速推广和普及。根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对我
国光固化配方产品的市场统计数据显示,包括相关行业阻焊、光成像等领域在内
的各类辐射固化油墨类产量(2018—2022)年均增长率为 13.58%,而公司 UV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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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产品产能利用率基本保持在 80%以上的水平,立足当下公司着手考虑产能优化
和结构调整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进一步释放,从而巩固并提升国内油墨市场占
有率和行业的领先地位。
另据目前所处杭州钱塘新区地域发展整体规划导向要求,由杭州钱塘区杭州
临江高科园以“新材料”为战略引领,着力打造区块内新材料产业大平台,而公
司现有下沙厂区地块为杭州钱塘区拥江发展规划的核心所在地,周边所有工业企
业都将易地重置。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实际考虑和谋划布局,公司正处于进一步
深化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的发展时期,
需要对企业生产装置和工艺水平进行换代升级和技术改造,从而继续保持行业领
先的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行业发展趋势,拟投资建设的“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
材料项目”,将采用数字化智能制造和自动化生产工艺路线,提升油墨联机连续
生产的稳定可靠性和生产效率,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同时,通过各物流环节和
生产质量控制节点的数字化管理运营,保障产品品质获得提升。项目达产后,有
利于提升公司在高端胶印油墨和UV油墨产品的生产规模和作业效率,使公司产品
在品质稳定性、产品线结构、成本效率等方面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产品
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为今后的业务发
展创造更为有利条件和积极影响。目前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
牌影响力,有利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
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自身发展实际需求而
作出的慎重决策,系公司秉持“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强链补链、延伸发展”战
略方向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资源储备的需要,推动公司稳步实现持
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与项目公司的自有或
自筹资金,目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保持良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
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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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
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
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
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
终止的风险;
(三)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
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
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拓展不利、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四)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产值、年纳税额等数据为预
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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