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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39,370,4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33.50%,该部分股份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股东 TOKA 自所持股份上市流通至今未发生任何减持行
为。
    因股东 TOKA 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并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力,以及拟在东京
证券交易所实施私有化退市的原因,计划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出让
其持有的 14,976,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以下简称“本
次询价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
告编号:2023-040)。本次询价转让是股东 TOKA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
的阶段性选择,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推动公司稳步
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在本次询价转让全部实施完成后,股东 TOKA 依旧秉持长期
持有公司股份的坚定信心。
    ●为积极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
态度,股东 TOKA 承诺:自通过本次询价转让出让其持有的 14,976,000 股公司股
份全部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
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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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TOKA 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承诺主体 TOKA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株式会社 T&K TOKA          139,370,400           33.50%

      二、承诺事项
      上市以来公司持续保持稳健经营的发展态势,并十分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长
期回报,2020—2022 年公司近三年的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 32.22%、56.68%、64.34%。特别是今年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坚持
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确保经营
业绩整体稳中向好。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048.78 万元,同比
增长 1.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87.85 万元,同比增长 7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52.61 万元,同比增长
117.97%。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 TOKA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370,400 股,占
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33.50%,该部分股份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股东
TOKA 自所持股份上市流通至今未发生任何减持行为。
      因股东 TOKA 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并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力,以及拟在东京
证券交易所实施私有化退市的原因,计划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出让
其持有的 14,976,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本次询价转
让是股东 TOKA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阶段性选择,亦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
认可,推动公司稳步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在本次询价转让全部实施完成后,股东
TOKA 依旧秉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坚定信心。
      同时为积极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
的态度,股东 TOKA 承诺:自通过本次询价转让出让其持有的 14,976,000 股公司
股份全部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
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


                                    2
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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