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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辉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6-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亚辉龙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
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546.56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33.4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对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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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
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
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2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
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亚辉龙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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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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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王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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