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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动联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7-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芯动联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
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
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号)同意,安徽芯动联科
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1万股。公司每
股 发 行 价格26.74 元, 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 额为 147,631.54万元 , 扣除发行费用
                                       1
12,195.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435.9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5,435.90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3]82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性能及工业级 MEMS 陀螺
    1                                       22,979.75              22,979.75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及工业级 MEMS 加速
    2                                       14,661.33              14,661.33
          度计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精度 MEMS 压力传感器开
    3                                       15,669.52              15,669.52
          发及产业化项目
          MEMS 器件封装测试基地建设
    4                                       22,166.12              22,166.12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4,523.28              24,523.28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3、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对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开户的金融机构内,
选择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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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
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
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
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核查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

                                    3
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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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包红星                   陈利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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