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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动联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1 号院 1 号楼泰富酒店 V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2,716,2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2,716,2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5.677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677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邢昆山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明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2,716,278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2,716,278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2,716,278           100         0            0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 股 5% 以 上
               214,720,000            100          0             0              0               0
普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47,704,000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持 股 1% 以 下
                   292,278            100          0             0              0               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3,048            100          0             0              0               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289,230            100          0             0              0               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      数    (%)             数 (%)
2      《关于 2023 年       36,796,278          100       0        0              0       0
       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         36,796,278            100       0            0          0           0
       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谭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