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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致软件: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新致软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包含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自有资金拟增持股份的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
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郭玮先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32%,其中: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73,300 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6,7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347,297.32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
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
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关于增持上海
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一)增持主体的姓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
    (二)本次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23,3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1773%。同时,其持有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 68.5483%股权,上海前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2,567,856 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26.21%;其持有上海中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5925%股权,上海中件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309,08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58%。郭玮先生合
计控制公司 31.9673%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未披
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玮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32%,其中:认购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173,300 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6,7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347,297.32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
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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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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