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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風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風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3,288,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11%(以该减持计划出具日总股本 278,821,040 股
     计算)。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風帆控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 38.00
     元/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82,31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以
     该减持计划出具日总股本 278,821,040 股计算),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窗口期不减持)。若
     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風帆控股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風 帆 控 股 有 5%以上第一大                                    IPO 前取得:53,288,760
                                 53,288,760          19.11%
限公司         股东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風帆控股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風帆控股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3/8/23   价格区     IPO 前取   自身资
有限公司    4,182,31   过:     持,不超过:       ~          间:       得         金需求
            5股        1.50%    4,182,315 股       2024/2/22   38.00-58
                                                               .00
     注:1.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际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2.表中“减持合理价格区间”单位为元/股;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風帆控股有关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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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
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的一切损失。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 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其
股票。
    如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正帆科技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風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3,288,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11%。上述
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上市流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
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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