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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23 年第一季度,由于公司经办人员操作失误,致使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
进行追认,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形以外,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费忠新、胡文言、刘越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