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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合光能:关于与什邡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3-07-12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18031         债券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什邡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13GW 单晶拉棒及配套项目。
     本次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53 亿元人民币,其中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或“乙方”)出资约 43 亿元。
     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
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
定压力,后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本次项目实
施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
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和战
略定位做出的判断,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大,未来市场需求若不及预期,可能
面临结构性、阶段性产能过剩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 13GW 单
晶拉棒及配套项目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 53 亿元人民币(其中,天合光能出
资约 43 亿元)。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什邡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至本次投资
事项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在标的相关的累计投资额度已达到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什邡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一)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二)注册地址:四川省什邡市蓥峰北路 1 号
    (三)什邡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德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丙方”)
    (一)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二)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一段 37 号
    (三)德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什邡市人民政府
    乙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德阳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
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内投资生产单晶拉棒项目等
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三方同意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1.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约 53 亿元人民币(其中,天合光能出资约 43
亿元)。
    2.项目选址:该项目建设地点选址拟位于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具体面积和
位置以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的宗地图为准。
    3.建设计划:项目总建设期为 12 个月,具体根据协议安排及结合实际情况
决定。
    4.实施主体: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由天合光能新设项目公司实施。
    (三)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各方按照本协议分别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依法申
报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甲方和丙方负责督
促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提供、协调和保障适当的优惠政策。
    (四)违约责任
    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遇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继续
履行已无必要,各方本着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友好协商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若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实现,违
约方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使得本协议条款中
内容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或不符合的,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
    2. 协议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如有违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以及经济损失,如不能协商解决,甲、乙方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六)签署与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因公司产能扩充需求,投资建设年产 13GW 单晶拉
棒及配套项目而签署的。这将有助于公司借助什邡当地的政策及产业配套优势,
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上游布局,为未来业务增长夯实基础,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
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
力,后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本次项目实施进
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
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是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和战略定
位做出的判断,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大,未来市场需求若不及预期,可能面临
结构性、阶段性产能过剩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