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经审慎分析,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 一、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 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 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 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美琪、王强、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