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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科光电: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7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
      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发起人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
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33 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 5,100 万元变更为 6,800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5,100
万股变更为 6,800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因公司部分发起人已更名,公司拟对发起人名称进行变更:发起人“中小企


                                     1
           业发展基金同创(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合肥同创中小企
           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
           伙贰号)”名称变更为“江苏高投毅达中小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经中国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             股 1,700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埃科光电科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埃科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Hefei i-tek OptoElectronics        英文名称:Hefei I-TEK OptoElectronics
Co.,Ltd.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388 号亿智科技产业园 1 号楼,邮政编码:            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 J2 栋 3F,邮政编码:
230088                                             23008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和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发起人              持股                         发起人
 序               持股数          出资时   出资    序             持股数   持股比              出资
       姓名或              比例                         姓名或                      出资时间
 号               (股)            间     方式    号             (股)    例(%)              方式
         名称              (%)                           名称



                                                    2
                                     2021 年                                               2021 年
                            43.89               净资                                                  净资
1    董宁      22,388,533            12 月 19          1   董宁     22,388,533   43.8991   12 月 19
                             91                 产                                                    产
                                       日                                                    日

                                     2021 年                                               2021 年
                            11.353              净资                                                  净资
2   唐世悦     5,790,137             12 月 19          2   唐世悦   5,790,137    11.3532   12 月 19
                              2                 产                                                    产
                                       日                                                    日

                                     2021 年                                               2021 年
                            11.353              净资                                                  净资
3   叶加圣     5,790,137             12 月 19          3   叶加圣   5,790,137    11.3532   12 月 19
                              2                 产                                                    产
                                       日                                                    日

                                     2021 年                                               2021 年
                            9.082               净资                                                  净资
4   曹桂平     4,632,110             12 月 19          4   曹桂平   4,632,110    9.0826    12 月 19
                              6                 产                                                    产
                                       日                                                    日

    合肥埃                                                 合肥埃

    珏科技                           2021 年               珏科技
                            7.339               净资                                       2021 年
5   合伙企     3,743,117             12 月 19              合伙企                                     净资
                              4                 产     5            3,743,117    7.3394    12 月 19
    业(有限                           日                  业(有                                     产
                                                                                             日
    合伙)                                                 限合

    国家中                                                 伙)

    小企业                           2021 年               国家中
                            2.752               净资
6   发展基     1,403,670             12 月 19              小企业                          2021 年
                              3                 产                                                    净资
    金有限                             日              6   发展基   1,403,670    2.7523    12 月 19
                                                                                                      产
     公司                                                  金有限                            日

    中小企                                                 公司

    业发展                                                 合肥同

    基金同                           2021 年               创中小
                            2.660               净资                                       2021 年
7   创(合     1,356,881             12 月 19              企业发                                     净资
                              5                 产     7            1,356,881    2.6605    12 月 19
    肥)合伙                           日                  展基金                                     产
                                                                                             日
    企业(有                                               合伙企

    限合伙)                                               业(有



                                                       3
     合肥埃                                              限合

     聚科技                       2021 年                伙)
                          1.834              净资
8    合伙企     935,782           12 月 19               合肥埃
                           9                 产
     业(有限                       日                   聚科技
                                                                                     2021 年
     合伙)                                              合伙企                                 净资
                                                    8             935,782   1.8349   12 月 19
     芜湖市                                              业(有                                 产
                                                                                       日
     镜湖高                                              限合

     投毅达                                              伙)
                                  2021 年
     中小企               1.834              净资        芜湖市
9               935,780           12 月 19
     业创业                9                 产          镜湖高
                                    日
     投资基                                              投毅达

     金(有限                                            中小企                      2021 年
                                                                                                净资
     合伙)                                         9    业创业   935,780   1.8349   12 月 19
                                                                                                产
     合肥敦                                              投资基                        日

     勤致信                       2021 年                金(有
                          1.605              净资
10   投资中     818,807           12 月 19               限合
                           5                 产
     心(有限                       日                   伙)

     合伙)                                              合肥敦

     安徽国                                              勤致信
                                                                                     2021 年
     创兴泰                                              投资中                                 净资
                                                    10            818,807   1.6055   12 月 19
     智慧成                                              心(有                                 产
                                  2021 年                                              日
     长创业               1.376              净资        限合
11              701,835           12 月 19
     投资合                1                 产          伙)
                                    日
     伙企业                                              安徽国

     (有限                                              创兴泰
                                                                                     2021 年
     合伙)                                              智慧成                                 净资
                                                    11            701,835   1.3761   12 月 19
     安徽静                       2021 年                长创业                                 产
                          1.146              净资                                      日
12   安投资     584,862           12 月 19               投资合
                           8                 产
     集团有                         日                   伙企业




                                                    4
     限公司                                              (有限

     江苏毅                                              合伙)

     达鑫海                                              安徽静
                                  2021 年                                            2021 年
     创业投               1.009              净资        安投资                                 净资
13              514,679           12 月 19          12            584,862   1.1468   12 月 19
     资基金                2                 产          集团有                                 产
                                    日                                                 日
     (有限                                              限公司

     合伙)                                              江苏毅

     淄博天                                              达鑫海
                                                                                     2021 年
     汇泰誉                                              创业投                                 净资
                                  2021 年           13            514,679   1.0092   12 月 19
     股权投               1.009              净资        资基金                                 产
14              514,679           12 月 19                                             日
     资合伙                2                 产          (有限
                                    日
     企业(有                                            合伙)

     限合伙)                                            淄博天

     合肥敦                                              汇泰誉

     勤致瑞                       2021 年                股权投                      2021 年
                          0.825              净资                                               净资
15   投资中     421,101           12 月 19          14   资合伙   514,679   1.0092   12 月 19
                           7                 产                                                 产
     心(有限                       日                   企业                          日

     合伙)                                              (有限

     合肥市                                              合伙)

     培优发                                              合肥敦

     展创业                       2021 年                勤致瑞
                          0.458              净资                                    2021 年
16   投资合     233,945           12 月 19               投资中                                 净资
                           7                 产     15            421,101   0.8257   12 月 19
     伙企业                         日                   心(有                                 产
                                                                                       日
     (有限                                              限合

     合伙)                                              伙)

     中小企                                              合肥市
                                  2021 年                                            2021 年
     业发展               0.458              净资        培优发                                 净资
17              233,945           12 月 19          16            233,945   0.4587   12 月 19
     基金(江              7                 产          展创业                                 产
                                    日                                                 日
     苏有限                                              投资合



                                                    5
     合伙贰                                         伙企业

      号)                                          (有限

                             100.0                  合伙)
      合计      51,000,000           —   —
                              0                     江苏高

                                                    投毅达

                                                    中小贰
                                                                                    2021 年
                                                    号创业                                     净资
                                               17              233,945     0.4587   12 月 19
                                                    投资合                                     产
                                                                                      日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合计     51,000,000   100.00     —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公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800 万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公司未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00 万股,公司未
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6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         公司因上述情形外回购股份的,按照《公
列条件之一: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30%;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因前两款规定以外情形回购股
份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7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外。                                          外。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实施以下行为或事项,须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实施以下行为或事项,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8
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批通过:                                审批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担保;                                  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10%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7、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7、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则、本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 上市规则、本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应由股东大
议的对外担保的事项。                      会审议的对外担保的事项。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 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前款第 3 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9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审议前款第 3 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二)关联交易事项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
值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交易。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前述关联交易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如全体股东均为关联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评 股东,则无需履行回避程序,全体股东共同
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 参与表决。
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 6 个月,评           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按照本章程规定
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 的审议批准权限和程序审批对外担保事项,
得超过 1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 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
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公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交易(提供 司将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大小、情节轻
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重程度等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二)关联交易事项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值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交易。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        前述关联交易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
上;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评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 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 6 个月,评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得超过 1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 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元;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


                                             1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行使表决权。
万元;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交易(提供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公司义务的债务、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达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值计算。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上述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上;
    (2)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
外);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4)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提供担保;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元;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9)债权、债务重组;                 万元;
    (10)提供财务资助。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交易。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
                                          值计算。
                                               上述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1
                                               (2)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
                                          外);
                                               (3)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4)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5)提供担保;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9)债权、债务重组;
                                               (10)提供财务资助;
                                               (11)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交易发生额作为
                                          成交额;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
                                          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于本
                                          条第(三)款第 2 项;
                                               公司发生租入资产或者受托管理资产交
                                          易的,应当以租金或者收入为计算基础,适
                                          用于本条第(三)款第 4 项;公司发生租出
                                          资产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资产交易的,应当以
                                          总资产额、租金收入或者管理费为计算基础,
                                          适用于本条第(三)款第 1 项、第 4 项。受
                                          托经营、租入资产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租出
                                          资产,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应当视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


                                          12
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得变更。
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构            (一)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构
成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 成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
股东,关联股东亦应及时事先通知召集人。        股东,关联股东亦应及时事先通知召集人。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 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 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
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及该股东是否 关系,并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


                                              13
应当回避。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三)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        (三)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讨
可就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 论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
宜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在人民法院作出最 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
终有效裁定之前,该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及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四)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必须由
效表决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四)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讨 以上通过;形成特别决议,必须由出席股东
论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 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 过。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
及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
                                              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每位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监事(非
应当以单项提案方式提出。股东大会选举两 职工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
名以上的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时,应 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应当分别
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 实行。
举的累积投票,应当分别实行。董事会应当             ......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定执行。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
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


                                              14
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
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
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
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
予以披露。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权限为: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
    (一)审议批准下述关联交易: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其权限为: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一)审议批准下述关联交易: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
外);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接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 受担保和资助除外);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且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
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且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外)。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
    (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
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之外的其他         (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
担保,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之外的其他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 担保,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
同意。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三)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购 同意。
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三)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购
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 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
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15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 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议等交易事项(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议等交易事项(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 上;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万元;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1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万元;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元。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                                  对值计算。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传真、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电话、电子邮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至少会议召 件、邮寄、传真或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时
开前三日发出通知。如情况紧急或确有必要 限为:至少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如情
的,可以随时发出通知,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况紧急或确有必要的,可以随时发出通知,


                                            16
上作出说明。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
名投票表决,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书面决 名投票表决、举手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表决,
议上签名确认。                            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书面决议上签名确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对相关议案投赞成、
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 反对、弃权票并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名。每名
事以在会议材料附呈的书面表决票上对相关 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并在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上签名的方式行使表决权。每名董事有一票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
表决权。                                  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露事务等事宜。                            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新增                                      第八章 党建

                                          第一百五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规定,设立“合肥埃
                                          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
                                          称“党支部”),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
                                          《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支部根据《党章》等
                                          党内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党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17
                                               (三)研究布置公司党建工作,加强党
                                         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员在公司生产经营
                                         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公司企业文化
                                         和精神文明建设,团结公司党内外同志为实
                                         现公司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
                                         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支部决定的
                                         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
规定及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 期一年,可以续聘。
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时,提前十五天事先通知会计师 计师事务所时,提前 5 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
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
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
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知,以信函、传真及其他方式进行。         知,以专人送出、电话、电子邮件、邮寄、
                                         传真或即时通讯等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知,以信函、传真及其他方式进行。         知,以专人送出、电话、电子邮件、邮寄、
                                         传真或即时通讯等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和上海证券交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
息的媒体(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以


                                          18
                                             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九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
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 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
而存续。                                     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
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 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
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 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
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进行清算。                                   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第二百零一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日起生效并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除上述条款修订与补充外,《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章节与条文序号依次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
       托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
       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内部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
           序号                   制度名称
                                                                   东大会审议


                                             19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修订后的部分内部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