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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2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受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股票近期出现较大跌幅,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保持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和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发展

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1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8.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7.14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28.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14.28 万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

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

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2023-022)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23)。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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