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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6-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阳
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民生证券对阳光诺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
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2021年6月16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47,402,000.00元后
的余款人民币490,398,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
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
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创新药物PK/PD
研究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2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3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
PK/PD研究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2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3         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及延期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投入募    实际取得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实施主体    预计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
            特殊制剂研
   1                       24 个月     阳光诺和         18,440.41      18,440.41      17,793.75
            发平台项目
                                      成都诺和晟
            药物创新研
   2                       36 个月    泰生物科技        13,033.73      13,033.73      12,576.67
            发平台项目
                                        有限公司
            临床试验服                北京诺和德
   3        务平台建设     36 个月    美医药技术         6,203.24       6,203.24       5,985.71
                项目                    有限公司
             创新药物                 北京阳光德
   4        PK/PD 研究     36 个月    美医药科技        10,738.61      10,738.61      10,362.03
             平台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48,415.99      48,415.99      46,718.15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项目及结余资金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
  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定将上述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5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累计                  未支付的     募集资金预计
                                实际取得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承                   投入募集                  合同尾款       节余金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收入净额
               诺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及保证金     (1)-(2)+
                                  (1)                     (3)
                                              (2)                     (4)      (3)-(4)
特殊制剂研
                 18,440.41      17,793.75   15,845.87       307.88     1,549.51           706.25
发平台项目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
  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坚持
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将节余募集资金共706.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
建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
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成都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聚焦在多肽、小核酸方向的创新药物研究和中试生产
服务,为客户提供覆盖镇痛、肾病并发症、抗菌、糖尿病、心血管、生殖健康等
多个治疗领域的药物研发及中试服务,包括多肽药物及小核酸药物的分子设计与
筛选、早期药效学评价、定制合成和质量控制、新型载药系统等方面。本项目位
于成都市天府国际生物城,使用面积3,900平方米,其中药物创新研发实验室 900
平方米、中试车间3,000平方米。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后,该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将由12,576.67万元增加至12,883.75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将为
13,033.73万元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企
业自筹资金解决。

    (二)项目名称: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南京、上海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旨在扩大现有临床试验业务规模,并完善现有临床试
验业务体系。本项目拟利用并扩张现有临床CRO业务网络,并联合高校、科研机
构及临床研究中心,深化ARO-CRO-SMO(学术研究组织-合同研究组织-基地管
理组织)模式,提升临床研究服务的效益、效率和专业度。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5,985.71万元增加至6,131.86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6,203.24万元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企
业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名称: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上海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开发建设药物PK/PD研究中心及物质平衡研究中心,
是对现有生物分析业务的补充和延伸。

    PK/PD研究中心将建设符合GLP、GCP要求的实验室、P1/P2级细胞培养室、

    P2级PCR实验室及四大技术平台: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研究
平台、分子生物学研究平台。

    物质平衡研究中心将建设符合辐射安全许可的放射性处置设施及三大技术
平台:定量全身放射自显影技术(QWBA)平台、放射性检测技术平台和质谱分
析平台。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后,该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10,362.03万元增加至10,615.04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
为10,738.61万元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
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且尾款使用完成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
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在建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
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综上,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
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   洋                        于春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