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双元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11-2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讯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
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
以撤换。
     第七条     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
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提出立项意见,报委员会;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
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将相关情况报工作小组;
     (四)由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提交董
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举行;
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主
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
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当赞成票与反对
票数相等时,委员会主任委员有权多投一票。
                                        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可现场召开或以通讯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
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
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