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5 3、验资事项说明 6-8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 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 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 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 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878 号),贵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不超过 2,442,995 股 A 股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994,298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4,298.0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 验资报告 第 1页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327,698.00 元。本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9.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7,959,917.76 元,扣除总发行费 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5,929,960.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2,029,957.01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1,994,298.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90,035,659.01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股本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C1035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327,69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 民币 135,327,698.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 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 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 验资报告 第 2页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在原广州呈和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上整体改制设立,由自然人赵文林、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 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91440111734903428Y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5,000 万股。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878 号)同意贵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不超过 2,442,995 股 A 股股票。贵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94,298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4,29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327,698.00 元。 二、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同意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442,995 股 A 股股票。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49.12 元/ 股。上述认购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023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878 号)核准,贵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442,995 股 A 股股票。 附件 3 第 6页 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1,994,29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增加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994,298.00 元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 贵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变 更 为 135,327,698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35,327,698.00 元。 三、审验结果 1、2023 年 6 月 19 日,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 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2,900,000.00 元后,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5,059,917.76 元汇入贵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 15842527010081 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 2、本所已派人前往上述银行函证,并已收到银行回函确认。 3、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994,29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959,917.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5,929,960.75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994,298.00 元,新增 资本公积人民币 90,035,659.01 元。 经审验,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保荐、承销费 2,735,849.06 审计及验资费 1,084,905.66 律师费 990,566.03 评估费 207,547.17 信息披露费用 888,079.59 印花税 23,013.24 合计 5,929,960.75 四、其他事项 1、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0645001230)已收到认购对 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7,959,927.84 元。认购资金总 额与募集资金总额差异 10.08 元,主要系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缴款金 额按本次发行价计算股数后形成的尾差。上述认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附件 3 第 7页 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7 号验证报告确 认。 2、截至本验资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新增的普通股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手续。 附件 3 第 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