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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气风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08月2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5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0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两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05月13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
果 公 告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共 计
533,333,4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5.44 元 。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 共 募 集 资 金
2,901,333,696.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股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9,069,742.52元,并已于2021年05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普华永


                                             1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5月13日就本次股票发行出具
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0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07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29,644,917.03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425,167,757.53元(含利息),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专项账户
号                                                                                    投入进度
                                                     金额       资金额     余额


 1    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10.11       7.67       0.65      75.86%

      原“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
 2                                                     5.38       0.83       2.68      15.47%
      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前)                     0.04       0.04          -     100.00%
 3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变更后)             2.88       1.66       0.41      57.72%

 4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0.46       0.17       0.30      36.53%

 5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0.27       0.06       0.21      23.53%

 6    补充流动资金                                     8.85       8.86       0.00     100.17%

                     总   计                          27.99      19.30       4.25      68.94%

    注:
    1、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对应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但未包含前次实际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4.86亿元(含本数);
    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该项募
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 年 0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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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 2023 年 0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5 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归还情
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以上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处于闲置的状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为
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产生的财务费用,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本次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08月25日,董事会召开的二届八次会议作出了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于同日召开二届七次会议,以决议形式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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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主要为
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经
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故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
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计划推进,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归还前次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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