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迪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
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迪克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 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18 元,募集资
金总额 1,213,9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8,283,87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135,676,13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法规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处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截至 2023 年 9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 30 日累计投入进
额 度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
1 600,000,000.00 525,447,071.40 87.57%
车间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
2 435,676,130.00 435,676,130.00 100.00%
款项目
3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 100,000,000.00 25,282,842.82 25.28%
合计 1,135,676,130.00 986,406,044.22
1
注: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 2024 年 1 月 2026 年 4 月
2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 建设期 3 年 按项目实际实施进度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设备已全部到位,前期已进行多轮调
试,原计划于 2024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受外部疫情、公司临时停产等事
项影响,项目调试验证工作滞后,需要进行新一轮调试和验证,GMP 验证及药监部
门验收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经科学论证,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2、创新疫苗研发项目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主要为新疫苗产品的研究开发,公司综合试验进展情况、公
司资金状况、资源匹配等因素,稳步推进产品研发,目前项目投入进度 25%,在保
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创新
疫苗研发项目”延期,根据公司人力、资金等资源情况,结合项目研发试验进度稳
健投入,具体项目达产时间根据各产品按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确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延期的
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2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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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游 赵 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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