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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兴物联: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资料2023-12-01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
                                                    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9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0

议案六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11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1.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为维护正常会议秩序,出席会议的人员除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秘书处有权拒绝其他人
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将按规定
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5.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或者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
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
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会议须知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 C 座 17
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止。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关于提名何愿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2 关于提名吴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3 关于提名潘海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4 关于提名何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关于提名王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2 关于提名王海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3 关于提名石向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关于提名綦汇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6.02 关于提名姜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及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5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6
议案二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的客户行业领域、实现未来整体业务可持续增长的战略目标,同时,
为了尽量减少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何愿平在北京市顺义区共同投资设立“碧兴物联智慧农业科技(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何愿平以货币方
式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
     新公司主要提供农业墒情监测仪器及系统(土壤、气候、苗情、虫情),种植、
养殖数据分析仪器及系统等农业增产系统方案。新公司将基于公司现有监测仪器及
数据分析系统等技术开发新产品,将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延伸应用至农业种植、养殖
技术领域,新公司的设立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协同性。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 碍 。具 体内 容详 见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刊登 于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 《 关 于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暨 关 联 交 易 、 开 展 新 业 务 的 公 告 》
(2023-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何愿平、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
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新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市中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中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需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7
议案三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进行
了修订,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8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及
审议,董事会提名何愿平先生、吴蕙女士、潘海瑭先生、何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及
审议,董事会提名王辉先生、王海军先生、石向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议案六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拟由 3 名监事组成。经股东单位书面推荐,监事会提名綦汇玉女士、
姜丽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1
附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愿平先生简历

    何愿平,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12 月,就读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工程机械硕士;1997 年 5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读于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获金融数学硕士。历任江南机器厂职员;北
京理工大学科技处主任科员;科技部中国国际科学中心国际合作部部长;北大方正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方正东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裁;北
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碧
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 PPP 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中国未来研究会企业未来研究分会会长;欧美同
学会澳新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愿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778 股,系西藏必兴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何愿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
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汇”)的普通合伙人。
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蕙女士简历

    吴蕙,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烟台大学旅游管
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任青岛三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佳明测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海瑭先生简历

    潘海瑭,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三明职业技术
学院机电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仪器事业
部工程师;深圳市中兴环境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现
任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海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茹女士简历

    何茹,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播
音主持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事、财务部资金
部主管。现任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

                                   13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辉先生简历

    王辉,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资产评估师职称,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
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监。现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条件。



                             王海军先生简历

    王海军,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执业律师资格,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天科
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碧兴物联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
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14
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石向欣先生简历

    石向欣,男,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职称,毕
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华讯集团
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华讯办公自动化公司总裁、北京华讯出租汽车公司董事长。
现任北京大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红金石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北京领航动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向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
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綦汇玉女士简历

    綦汇玉,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新闻
学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北京碧瀚科
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本日,綦汇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条件。

                                   15
                             姜丽女士简历

   姜丽,女,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工
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助理;环境
仪器和公司人事行政助理、行政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条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