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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立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5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
镇玉溪西路 168 号 1 号楼 1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4,012,2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012,2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8.798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79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惠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
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尤洞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4,012,2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4,012,2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
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张梦泽、汪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