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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2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莱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 号),公司获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76,92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22.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999,981.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3,524,920.3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75,061.59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新 材料与 电子领域 高新
 1                               380,000,000.00     59,659,713.33         33,764,161.95
       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佛 山市大 为科技有 限公
 2      司新建项目(12000 吨新     83,000,000.00     57,815,348.26         35,261,154.92
        能源涂碳箔项目)
              合计                463,000,000.00    117,475,061.59         69,025,316.8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在
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