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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
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范小平先生、伍仲乾先生、龚伟泉先
生、梁韵湘女士、张强先生、周焰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选举包强先
生、夏和生先生、李祥军先生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包强、夏和生、刘力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