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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9:00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江必旺博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确认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成员能够保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
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至
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除上述延长
方案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
保持不变。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为确保公司本次发
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
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除上述延
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6)。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导电子)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同意公司将各向异性导电胶膜(以下简称“ACF”)用导
电微球相关专利权及设备按照以下转让价格转让给鑫导电子。
    1、有形资产转让费:人民币 150 万元(不含增值税);
    2、专利转让费之固定部分:人民币 2850 万元(不含增值税);
    3、专利转让费之提成部分:鑫导电子按应用本协议无形资产所开发或转化
的各向异性导电胶膜产品(简称“ACF”)的销售总收入的 3%向公司支付,于每
年度第一季度末日支付上一年度提成,累积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不
含增值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 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7)。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增认定 WU CHEN(陈武)博士、米健秋博士为核心技术人员。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