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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3-08-2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电财
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对中电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19.01亿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郑波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已按照《中
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
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
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
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股东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营班子



     综 合 管    金    金融    金        结   信   风险     财        审   党群
     理部(董    融    市场    融        算   息   法律     务        计   工作
     事 会 办    市    二部    交        部   技   部(法   部        部   部
     公室、人    场    (外    易             术   律合                    (纪
     力 资 源    一    汇业    部             部   规部)                  检
     部)        部    务)                                                部)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
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
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
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
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
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
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
《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
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
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
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
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中电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电财务公
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
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
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
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
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
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
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
《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委贷管理办法》、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
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
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
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
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
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
融市场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
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
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电财务公司根据《资
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
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包括银行间市场的中票、保本
理财、交易所市场的企业债以及股票。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加
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中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修改并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
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资管产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理财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
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做账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
要素,进行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
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交易员通过投资
系统提交付款申请,经复核人员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后,结算业务部负责划款。
    (3)建立中电财务公司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
证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
法规的遵循。
    4.中间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分为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司在办理
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
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
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委托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及其他金融产品。
金融市场部门接受委托后,由金融交易部按照客户需求向相关金融机构询价,寻
找合适的金融产品并及时与金融市场业务部门进行反馈沟通。金融市场业务部门
与委托方商谈《委托投资协议书》具体条款、制定投资方案后,经过金融交易部、
风险管理部审核,由中电财务公司批准后与委托方开展委托投资业务。中电财务
公司严格遵守自营投资与委托投资业务相分离的原则,自营业务与受托业务决策
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已制定《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
款管理办法》、《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对其业务
开展进行规范。
    5.内部稽核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电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
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中电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审计部针
对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
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
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信息系统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核心业务系统、OA 系统、用友财务
系统、中电财务公司自己研发的综合查询系统等。其中核心业务系统由软通动力
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覆盖了中电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管理、
外汇管理、同业业务、票据业务、投资业务等几乎所有业务。中电财务公司各系
统间衔接运行良好。
    中电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
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中电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
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重要设备都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中电财务公
司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除了本地实时备份,每日日终操作之后还做一次全面备份
并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机房远程传送到中电财务公司机房,做
到了数据的多重备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中
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
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中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 246.31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8.66 亿元;中电财务
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 3.76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56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2.61
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
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3年6月30日,中电财务
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23年6月30日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15.56%

  2      流动性比例                                ≥25%                64.78%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80%                46.66%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100%                16.95%

  5      银行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              ≤15%                  3.4%

  6      银行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           3倍                  6.44%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100%                 33.6%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       ≤10%                0.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70%                4.34%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20%                0.71%


       四、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万元,贷款余额
为64,900万元。
       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务公司
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中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
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规定经营,
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