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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27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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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 2024 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
对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
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所列额度内的被担
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
具有控制权,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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