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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自科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
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以上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7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50.8744 万股,发行价格为 70.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969,94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189,683.51 元。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项目达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3 年 11 月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状态日期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
 1                                    47,000.00     45,361.80            25,597.24 2023 年 8 月
   区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
 2                                    26,500.00     25,576.33             6,921.35 2023 年 11 月
   造产业园项目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
 3 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               16,090.18     16,090.18             3,215.42 2023 年 11 月
   目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
 4                                     6,400.47      6,400.47             2,757.90 2023 年 11 月
   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7,290.19            48,006.39      不适用
合
                                     145,990.65   140,718.97             86,498.32
计
         注:1、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完成各项验收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额因包含了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因此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



          三、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
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现计划达到预定可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的时间 使用状态的时间
     1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2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3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该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受公共卫生
事件影响,建设进度较原先规划时有所滞后。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该募投
项目建筑工程主体施工已经完成,建筑工程累积已完成进度产值 5,915.44 万元,
累积完成进度为 86.91%。设备购置累积付款金额 0.55 万元,完成预算进度的
0.01%。尚未采购剩余研发设备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主体施工进度滞后,基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因此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2、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研发大楼建设和研发设备采购。新研发大楼建设
还未开始施工,主要系计划待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建设完毕后
(成都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 2023 年 11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完成主要设备的搬迁并拆除现有 1#厂房,在原址上建设新研发大楼,因此新研
发大楼建设进度将有所延后。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设备购置已完成采购金
额 3,514.19 万元,累计完成进度 46.34%。尚未采购剩余研发设备主要是因为新
研发大楼尚未建成,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因此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3、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的装修。该募投项目部分
研发场地位于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新建研发大楼,
受新建研发大楼建设延后影响,该募投项目研发设备采购和研发场地装修进度均
有所延后。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设备购置已完成采购金额 3,327.89 万元,
累计完成进度 62.37%。研发场地装修目前累计已完成装修金额 257.32 万元,完
成进度的 43.48%。尚未采购剩余研发设备和未装修场地主要是因为新研发大楼
尚未建成,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因此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综上,受公共卫生事件、重污染天气及高温等极端天气以及等因素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整体有所延后,同时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
则,经公司慎重考虑研究决定延期以上募投项目。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自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