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钨新能首 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262 号文,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2,893,067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 股本为 251,572,2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704,75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51,867,513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287,269 股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的战略配售限售股 40,251,562 股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上 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对 应的股份数量为 3,428,57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8 月 5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本 48,978,448 股,股份发行 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251,572,267 股增加至 300,550,71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6)。本次发行后,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数量未发 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0.97%变更为 0.81%。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方案 实施前的总股本 300,550,71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新增股本 120,220,286 股, 股本总数由 300,550,715 股增加至 420,771,00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数 量由 2,448,979 股增加至 3,428,5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 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428,57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1%,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因 2023 年 8 月 5 日为 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股数量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 (股) 1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28,571 0.81% 3,428,571 0 合计 3,428,571 0.81% 3,428,571 0 注: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限售股 3,428,571 24 合计 3,428,571 2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厦钨新能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厦钨新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厦钨新 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