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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瑞声:海天瑞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22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4-80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海纳百川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7 日
                      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
           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
         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除议案 11 外的其他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87        海天瑞声         2023/7/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7 月 6 日(10:00-17:00)、7 月 7 日(10:00-13:00)。股东可以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
4-8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
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
4-801)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箱:ir@dataoceanai.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