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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3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5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发部分超募资金,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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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天鹉                   谭立亮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