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华数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7-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宏
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
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2930 号),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 6,944,444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
司总股本由 76,115,650 股变更为 83,060,09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形成,限售期为自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 15 名(对应 67 个证券账户),
对应的数量为 10,069,445 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数量由 6,944,444 变动为 10,069,445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8.36%。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原定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6 日,因 2023 年 8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3,060,09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新增股

                                     1
 份 37,377,042 股,公司股本总数由 83,060,094 股增加至 120,437,136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
 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437,136 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形成的限售股份数量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由 6,944,444 变动为 10,069,445 股,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36%。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
 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69,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6%。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7 日(原定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6 日,因 2023 年 8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1     UBS AG                        2,215,277       1.84%          2,215,277       0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9,722       1.17%          1,409,722       0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2,916       0.83%          1,002,916       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6,250         0.75%          906,250         0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412         0.59%          712,412         0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4,444         0.54%          644,444         0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4,166         0.50%          604,166         0
 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2,500         0.30%          362,500         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代“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352,430         0.29%          352,430         0
       公司万能产品”)
                                        2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代“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      352,430           0.29%     352,430      0
       类资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代“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     352,430           0.29%     352,430      0
       投资组合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代“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     352,430           0.29%     352,430      0
       门投资组合乙”)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3     司(代“轻盐智选 10 号私募证    352,430           0.29%     352,430      0
       券投资基金”)
1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2,429           0.29%     352,429      0
1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7,179            0.08%     97,179       0
               合计                   10,069,445         8.36%    10,069,445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10,069,445           6

                 合计                            10,069,445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宏华数科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
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公司对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齐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玲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