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与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完
善公司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满足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江苏泰州港
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投资协议
暨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林中、周勇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