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3-080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78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5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07 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0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 格为 26.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4,6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3,323,358.49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 〔2023〕10-5 号《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长江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金额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4,620,000.00 减: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 17,050,349.05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总额 267,569,650.95 减:置换转款 其中:置换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置换发行费用金额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其中:本年度使用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227,805.00 账户余额 267,797,455.95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尚未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 湖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武 汉 市 蓝 电 电 兴业银行股份有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限公司武汉自贸 416230100100046029 127,594,456.16 司 区支行 武 汉 市 蓝 电 电 中信银行 股份有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限公司武汉光谷 8111501013601104112 80,136,735.67 司 科创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武汉市蓝电电 行股份有限公司 子股份有限公 70120078801600001339 60,066,264.12 武汉东湖高新支 司 行 合计 - - 267,797,455.9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计划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 实施主 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总额(调 (3)=(2)/ 用途 体 金额 整后)(1) (1) (2) 武汉市 蓝电电 生产基地 1 子股份 203,323,358.49 0 0% 建设项目 有限公 司 武汉市 蓝电电 研发中心 2 子股份 60,000,000.00 0 0% 建设项目 有限公 司 合计 - - 263,323,358.49 0 0%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 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为 1,557,613.19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9,723,004.91 元。2023 年 7 月 26 日-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上述费用合计 为 11,280,618.10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263,323,358.4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0%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生产基地建 0 0 0% 2025 年 12 不适用 否 否 203,323,358.49 设项目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建 0 0 0% 2025 年 12 不适用 否 否 60,000,000.00 设项目 月 31 日 合计 - 263,323,358.49 0 0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不适用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为 1,557,613.19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根据募投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9,723,004.91 元。2023 年 7 月 26 日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上述费用合计为 11,280,618.10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 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的余额为 0 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