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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义招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明2023-06-09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3-08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公司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合法规范经营,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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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如

下:

    1.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

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

形尚未消除;

    5.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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