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义招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06-09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3-08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
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国义招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国
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无法获得
1
批准的风险已在预案和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方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
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
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特此说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