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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国义招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10-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义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国义招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5 号)核准,国义招标获准于
2021 年 8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4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2,920,000.00 元;2021 年 9 月国义招
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18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4.4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8,000.00 元;公司合计募集资
金总额 60,85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52,890,264.16 元。国义招标实际收到的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5,772,200.00 元(含部分未划转发行费用),上述募集
资金已先后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和 2021 年 9 月 17 日分别存入公司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090569061030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
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
“华兴验字[2021]20000070130 号”和“华兴验字[2021]20000070145 号”《验资
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国义招标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总进度为 34.59%,具
体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9 月                项目原计划达到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
序号                    资金金额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                 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进度(%)
                        (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时间
        国 e 平台升级
 1                         3,106.56             1,350.66       43.48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优化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2                         1,645.44              292.98        17.8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合计              4,752.00             1,643.64       34.59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
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国 e 平台升级优化项目”方面,由于公司集团化运营管理系统不断发展与
升级变化,“国 e 平台升级优化项目”中万兆网相关建设需求及实施方案亦需结
合上述情况做出相应修改与调整,由此导致该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方面,因受疫情及外部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无法进行必
要的实地考察及现场建设,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缓;截至 2023 年 9 月底,公司
实际完成山西、河南、浙江、图木舒克办事处、桂柳办事处及广州营销总部等 6
处营销网络的建设工作,尚有上海、贵州、阿勒泰、红河、玉溪等 5 处营销网络
建设工作待完成。

       为保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和股
东长远利益,同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经审慎、合理评估,并结合目前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重新审议,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国 e 平台升级优化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国 e 平台升级优化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的延期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义招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国义招标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增进                  李敬谱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