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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义招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23-12-08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3-21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7 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框架方案为国义招标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招标
中心”)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
成后,国义招标将持有招标中心 100%股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各项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
文件。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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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重组进程及信息披露情况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次交易的主要进程如下: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义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开
市起复牌。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反馈问询。根据反馈
问询的要求,公司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9)、《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国义招标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等各项相关议案。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编号:2023-07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77)等公告。
    2023 年 6 月 19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
编号:2023002),对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义招标
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卓越评[2023]资产 08 第 0179 号)的评估结
果予以备案,备案结果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一致。2023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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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评估备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20)。
    2023 年 6 月 21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新控股集团将招标中心注
入国义招标交易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23〕173 号),原则同意国义招标
发行股份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
司 100%股权。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广
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义招标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2023 年 7 月 25 日、8 月 8 日、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
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鉴于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公司组
织了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加期审计、数据更新等工作。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各
项相关议案。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5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55)、《国义招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3-162)等公
告。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第二轮《关于对国义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2023 年 11 月 6 日、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
《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第二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72、174、202、205、208)。
    除上述重要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31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7、065、073、130、136、151、171、200、207),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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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在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
估值等工作,协调各方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
协商和论证,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
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但鉴于本次重
组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各方的意见
及建议,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重组相关方经审慎研究后,
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继续保持交流,磋商协
调,待各方具备条件后,再行协商推进重组相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
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
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公
司披露《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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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6 月 9 日)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起查询
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方案未正式
生效,本次重组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运营
平稳,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尚未生效,并已签署终止协议,重组终止事
项不构成本次交易的任何一方违约。
    2、终止本次重组系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分别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
序。
    3、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举办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
司将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
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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