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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德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新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5,876,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98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3,415,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
 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938,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董事周宇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述欣因工作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编制了
 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独立董事编制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 2022 年经营业务开展及完成情况,制定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 2023 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制定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编制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北交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4)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制《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
(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12,938,287 股,占本次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1%;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9%;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体系方
案确定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不发放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659,9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张新生、牛昕光、张春山、郭延伟属于议案关联方,公司一致
行动人张新生、牛昕光、张春山、张锡奎、李旭阳、刘天鹏、杜世强、刘德
春、王永臣、陈升儒、郭延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体系方
案确定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发放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479,9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王永臣、宋登昌属于议案关联方,公司一致行动人张新生、牛
昕光、张春山、张锡奎、李旭阳、刘天鹏、杜世强、刘德春、王永臣、陈升
儒、郭延伟以及宋登昌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
酬体系方案确定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659,9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牛昕光、张春山、郭延伟、张锡奎、李旭阳、刘天鹏、
杜世强、刘德春属于议案关联方,公司一致行动人张新生、牛昕光、张春山、
张锡奎、李旭阳、刘天鹏、杜世强、刘德春、王永臣、陈升儒、郭延伟回避
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更大程度的发挥董事会
的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由 2 名增加
至 3 名,相应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调整为 9 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新规定,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876,1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9       关于    12,938,287 99.9961%    500      0.0039%    0       0.0000%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力、梅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