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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德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8-28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方式投票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15:00—2023 年 9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78         泰德股份       2023 年 9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 10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常欣、刘学生、赵春
旭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运营管理所需。
公司将中文名称由“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泰德轴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Qingdao Taide Automobile Bearing Co., Ltd.”
变更为“Qingdao Taide Bearing Technology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和证
券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捆绑在
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64)。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作为对公司和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和计划实施的管理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65)。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
障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拟提名侯月东等合计 30 人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6)。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合计 42 名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67)。


           审议《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权激
励授予协议》,该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并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后生效。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授予价格、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终止
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8)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或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需)、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
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承办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事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六、七、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四、六、七、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三、四、五、六、七、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传真及现场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9: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 议 联 系 方 式 : 联 系 人 : 张 锡 奎 联 系 电 话 :( 0532 ) 84661798
联系传真:(0532)84661798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 10 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