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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德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1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4,376,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4,254,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4,216,3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
对股数 16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2.1《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84,216,31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反
对股数 160,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6《承诺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7《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21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反对 1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7      《利润   4,370,451       96.47%   160,100    3.53%       0           0%
           分配管
            理制
            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备、崔雪鑫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