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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华材料: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8-17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1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9:00—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15:00—2023 年 9 月 1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
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
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26            凯华材料       2023 年 8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 27 号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选定总承包单位并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通过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选取了募投项目施工总
承包单位。公司共向 5 家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有 3 家单位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参与
投标,最后通过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总承包单位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签
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在选举出新任董事
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新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
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名任志成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任
志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五)审议《关于提名任开阔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任
开阔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六)审议《关于提名张光明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张
光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七)审议《关于提名高卫国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高
卫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八)审议《关于提名宋顺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
司董事会提名宋顺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顺林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九)审议《关于提名段东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
司董事会提名段东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段东梅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在选举出新任监事
前,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新选举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
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审议《关于提名王硕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一人。监事会拟提名王硕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十二)审议《关于提名田爱敬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一人。监事会拟提名田爱敬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十三)审议《关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十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
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四;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四、五、六、七、八、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股东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 27 号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郝艳艳      电话:022-24848766   地址:天津市
   东丽区一经路 27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