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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以及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以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
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
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该事项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639
号)。 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8,083.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
  1                                                       6,139.04           6,139.04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44.93           1,944.93

                      合计                                8,083.97           8,083.97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 220.12 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94.34                   94.3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1                   84.91
      3    律师费用                                         33.02                   33.02
   4   其他发行费用                                     7.85           7.85
               合计                                220.12            220.12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
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财
产品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委托理财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 3,5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现金管理
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现金管理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数量为 2,645.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
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445.0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6,800.00 万股变更为 9,445.00 万股;公司类型拟由原“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拟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本次会议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4:30 在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