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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王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以及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以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
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3〕7-639 号)。 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8,083.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
  1                                                       6,139.04           6,139.04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44.93           1,944.93

                       合计                               8,083.97           8,083.97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
发行费用人民币 220.12 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94.34                94.3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1                84.91
      3    律师费用                                         33.02                33.02
      4    其他发行费用                                      7.85                   7.85
                      合计                                 220.12               22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基于以上意见,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
财产品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一切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 3,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管理。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
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
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现金管
理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现金管理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