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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合股份: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3-10-26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障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本制度规定的津
贴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每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上一年度股东大会根据
本办法予以核定。
    第六条 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进行发放,
并代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
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
应出席的有关会议。
    第十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
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
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
用,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
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