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5-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主承销商”、“保荐
机构”)保荐承销的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科技”、
“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行使完毕。
中金公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
权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0.74 元/股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980,00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
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美邦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美邦科技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
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日终,中金公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
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1,980,000 股,本次购买股
票支付总金额为 20,755,308.04 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10.74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0.09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10.4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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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中金公司已共同签署《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
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 延期交付 非延期交
序 限售期安
投资者名称 数量 数量 付股份数
号 排
(股) (股) 量(股)
1 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9,300 279,300 - 6个月
2 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79,300 279,300 - 6个月
河北华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
3 467,500 467,500 - 6个月
司
4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64,000 264,000 - 6个月
河北产投新能源发展中心(有
5 279,300 279,300 - 6个月
限合伙)
6 浙江宏誉工贸有限公司 279,300 279,300 - 6个月
湖北省万信富企业管理有限公
7 279,300 131,300 148,000 6个月
司
广州三合泰创新三号股权投资
8 279,300 - 279,300 6个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
9 司(晨鸣6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232,700 - 232,700 6个月
金)
合计 2,640,000 1,980,000 660,000 -
中金公司应于累计购买股票数额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上述延期交付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5 月 25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2433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980,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
议案。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
相关议案,明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
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北京德恒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
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要求,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
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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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
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吉祥 牛成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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