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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邦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美邦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95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32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10.7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41,7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费(不含税)20,242,566.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25,434.00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可行性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48,241,397.43 元,本次拟置换 45,653,870.8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先期投入金额    拟置换募集资金
3 万吨/年四氢呋
喃、1000 吨/年离子       121,525,434.00   48,241,397.43     45,653,870.80
液催化剂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
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求使用自筹资金
先行实施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20,242,566.00 元(不含
税)。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7,222,169.81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 7,222,169.81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发行费(不含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本次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号                           税)         发行费金额(不含税)        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12,836,905.66          1,886,792.45   1,886,792.45
  2     审计及验资费       4,575,471.69         4,245,283.03   4,245,283.03
  3     律师服务费         2,075,471.69           707,547.17     707,547.17
  4     材料制作费           415,094.33           325,943.39     325,943.39
        其他发行相关
  5                          339,622.63            56,603.77      56,603.77
        费用
          合计           20,242,566.00          7,222,169.81   7,222,169.81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
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
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
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美邦科技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