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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邦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内蒙古美邦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邦中科”或
“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美邦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95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32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10.74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41,7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0,242,566.00 元
(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25,434.00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
况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3 万吨/年四氢呋喃、
                                   50,000.00         12,152.54
  1000 吨/年离子液催化剂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美邦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3MA7HEDL000
    成立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利岗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美邦中科增资并提供借款
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邦中科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已实缴 5,000 万元,现
公司拟向美邦中科实缴 3,000 万元,同时增资 4,180 万元,增资后,美邦中科注
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2,180 万元;同时,公司拟向美邦中科提供总金额
为 4,972.5434 万元的无息借款。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及后
续安排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以及子公司美邦中科、中金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保证专款专用。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相关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内蒙古美邦中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及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借款
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
       七、备查文件
(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