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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邦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6-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美邦科技履行持续督导
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
要求,对美邦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美邦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95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32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7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68,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扣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25,434.00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
第 01004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 3 万吨/年四氢呋
喃、1000 吨/年离子液催化剂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
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风险低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高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 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暂时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