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德源药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9,804,324.7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5,538,270.84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407,851,790.20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395,617,759.07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12,234,031.13 元 )。本 次 权 益 分派 共 计 转增 13,048,100 股 , 派发 现 金 红 利
22,834,175.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4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3.5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65,240,5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8,288,60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1/3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3.1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20,344,556 31.18 4,068,911 24,413,467 31.18
无限售流通股 44,895,944 68.82 8,979,189 53,875,133 68.82
总股本 65,240,500 100.00 13,048,100 78,288,600 100.00
2/3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78,288,6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5929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29 号
联系人:相福晓
电话:0518-82342975
传真:0518-82340788
九、备查文件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
3/3